存儲巨頭EMC遭遇商標門
7月25日,美國伊姆西公司(EMC Corporation,簡稱“EMC”)宣布二季度合并營業收入增長了18%,達到了36.7億美元,這是這家全球存儲巨頭同期有史以來最好的營業記錄,也是連續20個季度保持兩位數的同比收入增長。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86542.htm新興市場高速擴張推動EMC走出非典型性的成長周期曲線,但是這頭以兔子速度奔跑的大象在新興市場的龍頭——中國,正深陷商標門之困。
在10余年“EMC”商標之爭塵埃落定后,“EMC”商標擁有者唯冠科技以要求EMC停止使用EMC和EMC2商標并賠償8000萬元人民幣將EMC推上被告席。該案將于8月7日在深圳中院開庭。
據悉,這也是近年來國內企業起訴跨國公司索賠額度最大的一例商標侵權糾紛案。
十年十回合
EMC商標最初由南通一家電子公司于1992年年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注冊,1993年年底獲準注冊的商標,所指定的商品為第9類顯示器。1995年,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經受讓獲得該商標。1996年10月21日,該“EMC”商標繼續申請注冊指定使用商品為第9類商品電子計算機。
1997年10月,在唯冠繼續申請該商標延伸到第9類電子計算機公示期間,EMC提出異議,稱作為第9類電子計算機商品的商標,EMC申請在先。
該爭議經歷了商標局異議裁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復審裁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四個階段共十年的時間跨度后,均認為唯冠申請EMC作為第9類電子計算機使用商品的商標屬于擴大化保護,EMC的異議理由均被認定不成立,核準唯冠注冊使用該商標。
1995年6月21日,EMC就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注冊EMC2商標。在1999年6月初步審定公告后,同年9月,唯冠提出異議認為EMC申請的EMC2商標與自己已經注冊的“EMC”商標為近似商標。2000年7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裁定認為,異議成立,不核準該商標注冊。
隨后經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復審裁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三個階段,長達十年四個回合之后,EMC最終沒獲準注冊該商標。
2006年底,該案塵埃落定之后,唯冠發現,EMC仍在繼續使用其商標。唯冠在2007年4月向深圳中院起訴EMC要求停止侵權并索賠。但是EMC隨后提出管轄異議認為,該案不屬于深圳中院管轄,“如果硬要選擇在中國法院管轄,本案也應該選擇辦事處所在地即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就管轄權異議,該案隨后繼續經歷了深圳中院一審裁定,廣東高院二審裁定兩個回合,EMC的管轄權異議均被駁回。
至此,10年10個回合的較量之后,EMC在中國走上了被告席位。該案將于8月7日在深圳中院開庭。
EMC中國尷尬
7月25日,EMC宣布第二財季盈利同比成長了近13%,原因是該公司的存儲業務、系統及軟件業務強勁成長。EMC下屬的信息存儲科技部門業績表現尤其優異。
該財報同時顯示,從區域角度看,來自美國以外地區的收入同比增長了27%,在二季度總收入中的比例占到了創紀錄的48%,其中新興市場是EMC的重要增長點。事實上,作為新興市場的龍頭的中國增長率遠高于27%的平均水平。
“EMC的產品已經對‘EMC2’這個商標形成了高度的依附性,在EMC2不予核準注冊已成定論的情況下,EMC不管是租用其他的商標還是再發展一個自己的商標,其所付出的不僅是費用的問題,還有高昂的時間成本。EMC現在在中國存儲市場有20%多的市場份額,國內存儲市場和IBM、HP幾大巨頭相比EMC也只是略有優勢,在大家拼命爭搶市場份額的同時,EMC輸不起這個時間”,賽迪顧問一位中層對記者表示。
一位了解存儲市場的券商分析師也認為,一旦EMC失去EMC2這個商標,在國內的擴張計劃會大大放緩,甚至會改變其現有的整個市場銷售架構。
記者就上述問題咨詢EMC時,EMC表示本著尊重司法程序的原則,對于法院判決的過程和結果EMC不予評論。關于EMC與唯冠科技的商標爭議,EMC會一如既往地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并按照司法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EMC還表示,EMC與唯冠科技的商標爭議不會影響EMC對中國市場和中國客戶的承諾。EMC將持續不斷地對中國市場投資,確保中國客戶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享受到EMC全球領先的企業存儲系統、企業內容管理軟件、信息安全、虛擬化等全面的解決方案及服務支持。
其實早在幾年前屢戰屢敗的多個回合較量中,EMC就已經應該知道自己使用的EMC2商標存在風險,EMC為什么還將其繼續大力推廣呢?
上述賽迪顧問人士認為,EMC如果放棄該商標會造成非常高的沉沒成本,而且短時間里也不可能找到新的合適的商標,所以十年十個回合的較量中EMC才寸土必爭毫不相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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