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院”展現驚人毅力 四度封殺國發基金投資TIMC案
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6日再度審查國發基金預算,“經濟部”次長林圣忠也為了漢翔公司的年度預算赴立法院備詢。藍綠立委唯恐“經濟部”不了解臺灣最高民意代表的立場,針對「DRAM產業再造方案」第4度提出決議案全面封殺。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100265.htm根據2010年國發基金的預計投資計畫,總規模為新臺幣330億元,包括各項產業及策略性投資270億元、創業投資60億元。在國發基金的預算書中并沒有提出要投資TIMC的計畫。不過令人好奇的是,「DRAM產業再造方案」TIMC需要院國發基金投資81億元,如果立法院放行,國發基金只要拿到“經濟部”出具爾必達(Elpida)提供的2份文書,承諾投資TIMC和無償授權,國發基金就可立即撥款給TIMC,貫徹“行政院”的政策。
“經濟部”長施顏祥日前親自上火線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立委說明「DRAM產業再造方案」的必要性,但遭到空前的挫敗。連原本有條件支持經濟部的立委賴士葆近日亦改口,不再表態支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擔心立委反對國發基金投資TIMC有漏洞,26日第4度針對行政院核定的「DRAM產業再造方案」提出「國發基金2010年新增各項投資330億元,不得用于DRAM產業再造支出」的主決議。而“立法院”為防行政機關做了違反立法院決議之投資,亦要求國發基金任何動支,都必須按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財務報表,給立委審閱。
“行政院”國發基金管理會召集人蔡勛雄表示,國發基金絕對尊重立法院的決議。不過“立法院”的決議雖然是限制了國發基金,但依據大法官的釋憲,“立法院”的決議對于“行政院”的政策及相關機關皆有拘束力。除非經濟部不服這項決議,而聲請大法官釋憲,否則「DRAM產業再造方案」到此已確定無法獲得國發基金挹注。至少在2010年的國發基金投資項目中,必須排除「DRAM產業再造方案」的相關投資。
“經濟部”長施顏祥曾指出,臺灣DRAM產業的根本問題沒有解決,“行政院”核定的「DRAM產業再造方案」是解決目前問題的一種方案,而TIMC獲經濟部審查通過,符合「DRAM產業再造方案」精神與要件,因此將協助TIMC申請國發基金投資,國發基金第1階段先投資49億元,第2階段則投資32億元合計81億元。其余資金由TIMC向民間爭取投資。
不過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立法院”依「法定之議事程序」所作各種決議,按其性質有「拘束全國人民或有關機關之效力」。換言之,只要經濟委員會的決議獲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國發基金就不能投資TI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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