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統考科目說明
國家統考科目標準名稱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85674.htm第一單元:政治理論(含法律碩士),MBA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單元:英語(含法律碩士),俄語(含法律碩士),日語(含法律碩士),MBA聯考英語
第三單元: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西醫綜合,中醫綜合,護理綜合,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專業基礎,數學(農),化學(農),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
第四單元: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普通動物學與普通生態學,普通生態學與魚類學,法律碩士聯考綜合。
1、經濟、管理類專業使用的數學三和數學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稱仍為數學三,使用原數學三和原數學四的學科專業,全部使用數學三,數學三的考試大綱由考試中心另行編發。
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的初試科目為4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數學一和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卷面滿分值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的考試內容包括:數據結構、計算機組成原理、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網絡。考試內容及試卷結構在考試大綱中確定。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科目實行聯合命題。
3、農學門類初試科目調整表
4、水產學科基礎綜合考試科目
5、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第三單元使用全國統考試題的學科、專業
注:1.帶*者為二級學科。
2.不帶*者為一級學科。這些一級學科中的所有二級學科,使用其所在一級學科的統考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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