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地區就26GHz用于5G系統達成初步共識
在亞太電信組織(APT)日前召開的關于2019年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19)第三次準備會(APG19-3)上,關于5G毫米波頻率(1.13議題),包括我國在內的共計12個國家向大會輸入了最新觀點。經過多輪激烈討論,會議形成了最新的亞太地區共同初步觀點,取得了重要進展。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201804/378233.htm各國候選頻段觀點一覽
根據各國提交大會的文件,涉及候選頻段觀點的內容匯總如表1所示:

其中:S表示優先開展該頻段IMT系統與其他無線電業務/系統的兼容共存研究;
X表示在1.13議題框架下,如果兼容共存研究表明能夠實現共存,則優先考慮可能將此頻段標識給IMT使用;
I表示在1.13議題框架下,基于本國開展的兼容共存研究以及ITU的階段研究結果(將于2018年8月完成),優先考慮可能將此頻段標識給IMT使用。
由各國觀點可以看出,一方面,所有國家均重點關注43.5GHz以下的頻段范圍,對26GHz頻段尤為重視。另一方面,在中國的建議下,不同國家的觀點主要歸為三個層次。其中,以韓國為代表的較為激進的國家,在國際電聯(ITU)兼容共存研究工作尚未完成前已表示支持部分毫米波用于5G,該觀點受到伊朗等國家在會上一定程度的反對。中國、新西蘭等國家則表示,如果研究結果顯示5G系統能夠與相關無線電業務共存,則考慮將相關頻段用于5G,澳大利亞也表示出了相似的傾向。而印度、日本等其他國家尚未表露核心觀點,僅處于支持優先研究的階段。
亞太地區現階段達成的共識
經過多輪熱烈的討論,亞太地區形成了最新的共同觀點,主要包括:
一、根據有關WRC-15決議,APT成員支持考慮為IMT增加附加頻段,包括可能的附加移動業務的主要劃分。
二、根據有關WRC-15決議,APT成員支持ITU-R關于IMT頻譜需求以及兼容共存的研究。兼容共存研究需要重點考慮對該頻段已有主要業務的保護。
三、在兼容共存研究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的基礎上,APT成員優先考慮將24.25GHz~27.5GHz頻段或其中的部分標識給IMT(在無線電規則頻率劃分表中標明用于IMT)。
四、關于與該議題有重疊頻段的1.6,1.14和9.1(問題9.1.9)議題的應對,APT成員認為應當由WRC-19大會根據大會提案以及有關討論情況進行處理。
由此可見,本次APG會議最大的突破,是在共存可行的基礎上,亞太地區就26GHz用于5G系統達成了初步共識,這是5G毫米波國際協調邁出的堅實一步。這是因為,一方面,根據ITU-R TG5/1工作組(5G毫米波議題兼容共存研究專設工作組)現有研究結果,26GHz頻段5G系統與同頻其他無線電業務共存形勢良好,主要是在保護鄰頻衛星地球探測(無源)業務方面需對5G系統帶外射頻指標加以額外的限制。另一方面,歐洲已明確將26GHz頻段作為高優先級頻段,擬于2018年內完成規劃;美國也于2017年年底將26GHz部分頻段規劃給5G使用。這意味著,全球多數國家和地區將26GHz頻段用于5G的共識已具雛形。
在上述APT共同觀點之外,在兼容共存研究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的前提下,一些APT成員還優先考慮將31.8GHz~33.4GHz和37GHz~43.5GHz頻段或其中的部分用于5G;此外,一些APT成員還考慮43.5GHz以上的其他候選頻段,如66GHz~71GHz,71GHz~76GHz和81GHz~86GHz頻段或其中的部分頻段。
目前,我國在上述頻段的兼容共存研究中均發揮了積極作用。從現有結果看,除32GHz頻段5G系統與無線電導航業務較難以實現共存外,其他研究結果與26GHz情況類似。按照我國向大會提交的文件,在26GHz的基礎上,我國還將積極考慮40/70/80GHz頻段或其中的部分用于5G系統。
我國5G毫米波頻率規劃 發揮引領作用
2016年以來,在我國無線電主管機構指導下,相關技術機構、電信運營企業、設備制造企業等依托議題研究組、我國IMT-2020(5G)推進組頻譜工作組等,持續開展了相關工作,先后向ITU-R TG5/1工作組提交兼容共存研究報告近30份,涉及頻段、業務如表2所示,研究廣度、深度全球領先,持續發揮著引領作用。

后續,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工作安排及ITU工作計劃,一方面,在國際議題研究工作中,相關單位將繼續完善現有兼容共存研究,于2018年5月在TG5/1完成研究報告,2018年8月完成2019世界無線電大會準備報告(CPM),并于2019年下次APG會議上重點考慮各頻段的國家觀點及達成方法;另一方面,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將會同相關單位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無線電管理局穩步推進國內規劃研究與協調工作,摸底5G系統毫米波頻段射頻指標的產業實現能力,并結合我國國情,與現有相關無線電業務用戶開展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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