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事故兩大成因及其防范措施分析
0引言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200928.htm電力安全與不安全是相對的概念。如果把安全描述為平靜、正常、沒有事故,那么,發生了事故一定是不安全的,因此事故與安全生產也就是相對的事件了。這里所說的事故指發生在生產過程中,違背人們意愿且又失去控制的事件,具體到生產活動中,事故總是要構成人體傷害或造成財產損失的。雖然人們并不希望發生任何事故,但是事故卻總是在人們對危險因素控制不力,危險趨勢不可遏制后而突然發生。從事生產活動,隨時隨地都會遇到,接觸,克服多方面的危險因素,一旦對危險因素失控,必將導致事故。
1人的不安全行為與人失誤
不安全行為是人表現出來的,與人的心理特征相違背的非正常行為。在生產活動中,人出現一次不安全行為,不一定就會發生事故,造成傷害,但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為,必然是不安全行為。事故致因中,人的因素指個體人的行為與事故的因果關系,任何人都會由于自身與環境因素影響,對同一事故的反應、表現與行為出現差異。人的自身因素是人的行為根據、內因,環境因素是人的行為外因,是影響人的行為的條件,甚至產生重大影響。
1.1人失誤的類型
在各種性質、類型的生產活動中,從事生產活動的各類操作人員,都可能發生人失誤,而操作者的不安全行為,則能導致人失誤而發生事故。可以認為事故也是人失誤直接導致的結果。發生于管理者的人失誤,表現為決策或管理失誤,這種人失誤具有更大的危險性。人失誤在不同條件下,不同的起因所引發的人失誤不屬于同一類型。
(1)隨機失誤。由人的行為、動作的隨機性質引起的人失誤,屬于隨機失誤,與人的心理、生理原因有關。隨機失誤往往是不可預測,也不重復出現的,操作時用力的大小,時間差,遺忘等現象,屬于隨機失誤范圍的不同表現。
(2)系統失誤。由系統設計不足或人的不正常狀態引發的人失誤屬于系統失誤,與工作條件有關,類似的條件可能引發失誤再出現或重復發生,在人形成習慣后,不能適應操作程序變化或偶然情況時,系統失誤會明顯出現,改善工作條件,加強職業訓練可以克服系統失誤。
1.2人失誤的表現
一般是出現失誤結果以后,是很難預測的。比如遺漏或遺忘現象,把事弄顛倒,沒按要求或規定的時間操作,無意識動作,調整錯誤,進行規定外的動作等。
1.3人失誤的致因
造成人失誤的原因是多方面,有人的自身因素對過負荷的不適應原因,如超體能、精神狀態、熟練程度、疲勞、疾病時的超負荷操作,以及環境過負荷,心理過負荷,人際立場負荷等都能使人發生操作失誤,也有與外界刺激要求不一致時,出現要求與行為的偏差的原因,在這種情況時,可能出現信息處理故障和決策錯誤,此外,還由于對正確的方法不清,有意采取不恰當的行為等,出現完全錯誤的行為。人的能力是感覺、注意、記憶、思維和行為能力等的綜合信息處理能力,它直接影響活動效率,具有使活動順利完成的個性心理特征,隨其自身的硬件、心理、軟件的狀態變化而改變。人機系統中的一切因素,都能從不同的方面對人失誤產生影響,使人出現失誤。
1.4不安全行為的心理原因
人的性格是個性心理的核心,因此性格能決定人對某種情況的態度和行為。魯莽、草率、懶惰等性格,往往成為產生不安全行為的原因,非理智行為在引發為事故的不安全行為中所占比例相當大,在生產中出現的違章、違紀現象,都是非理智行為的表現,冒險蠻干則表現的尤為突出,非理智行為的產生,多由于僥幸、省能、逆反等心理所支配。在安全管理過程中,控制非理智行為的任務是相當重的,也是非常嚴肅、非常細致的一項工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