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光伏產業發展路在何方?
自2005年國家發改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清潔能源發電設備制造業發展以來,我國太陽能光伏產業以40%的年均增速進入爆發式增長期,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光伏產品生產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139194.htm但2011年至今,市場需求低迷和產能過剩并存,我國光伏產業遭遇“寒冬”。光伏產業當前發展形勢嚴峻:產能過剩和產品滯銷嚴重,市場競爭激烈和產品價格大幅下降,企業虧損和破產現象普遍,歐美接連發起的“反補貼”、“反傾銷”調查更是雪上加霜。具體表現在:
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嚴重過剩。出于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考慮和光伏產業廣闊的發展前景,地方政府大量吸引光伏企業投資,“光伏基地”遍地開花。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均把光伏產業列為優先扶持發展的新興產業,300多個城市致力于發展光伏產業,100多個城市建設了光伏產業基地。大量光伏項目在極短的時間內上馬,難以避免盲目投資、產品單一、創新不足、低水平重復建設等問題。
產品價格急劇下降和企業收入銳減。來自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的數據顯示,光伏組件的均價自2011年以來下跌50%左右,多晶硅均價暴跌至20-25美元/公斤,大多數光伏企業處于“虧本賺吆喝”的境地。2012年上半年光伏上市企業凈利潤降幅普遍超過50%,毛利率均低于10%的盈虧臨界線,一些龍頭企業深陷破產危機。
光伏產業“副產品”具有污染性,環保產業存環保隱患。光伏被視為最具發展前景的綠色能源技術,但生產過程中卻產生污染環境的“副產品”。當前主流的多晶硅生產方法在制造多晶硅的過程中,必須用到氯化氫等有毒原材料,還會產生四氯化硅等“副產品”。
產品出口遭遇抵制,國際市場環境形勢嚴峻。歐美國家最近接連揮舞貿易保護大棒,制裁我國光伏企業。2012年11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光伏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做出最終裁定,批準美國商務部未來5年對中國國內光伏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歐盟委員會也正在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電池產品啟動嚴厲的反補貼調查。我國光伏產業對國外市場依賴度較大,歐美發達國家的貿易保護措施使國內光伏企業更加步履維艱。
光伏產業是我國明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其發展對于調整能源結構和推進節能減排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光伏產業正經歷行業整合的陣痛,在哀鴻遍野的產業危機中,實際上也孕育著新的機遇。順應形勢、抓住機遇、促進創新、優勝劣汰,光伏產業勢必回復正常秩序和健康發展。為促進我國光伏產業共克時艱、涅槃重生,必須在以下方面進行不懈努力:
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引導,實現光伏產業回歸理性發展。當前困難的局勢下,政策的指引和導向顯得愈加重要。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因地制宜、協調發展的原則,合理布局,統一規劃,從供給源頭上謹防過度投資和重復建設加重產能過剩問題。相關部門應盡快完善和嚴格執行進入標準,通過總量控制和合理規劃,促使光伏產業回歸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的軌道上來。
加快優化國內應用,擴大國內需求。我國光伏市場發展遠遠落后于產業發展,要實現規模化生產、提高產業競爭力,必須加快啟動和刺激國內消費市場。政府必須制定科學有效的激勵政策,通過配套支持、特許權招標和電價補貼等多種方式推動中國太陽能電站的建設,發展國內光伏發電市場。
促進技術創新,提高核心技術研發能力。我國光伏企業技術水平不高,產業鏈中技術密集環節的核心技術還受制于人。只有提高核心技術研發能力、突破技術難關和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才能打破發達國家的壟斷,爭取國際市場的話語權和定價權。
積極應訴“雙反”調查,爭取良好的國際市場環境。我國光伏企業遭遇少數國家不顧國際規則利用“反傾銷”、“反補貼”調查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時,必須采取積極應對措施。企業和政府首先應該積極應訴,利用國際規則據理力爭,維護正當權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