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董事長稱調查案將結束 對外公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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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紀念聯華電子成立25周年的運動會上,曹興誠表示,他將很快就聯華電子與和艦科技的關系向投資者公開作出解釋,而不會隱瞞任何事情。
今年4月初,曹興誠被臺灣“金融監管委員會”罰款新臺幣300萬元,理由是同內地芯片廠商和艦科技有著經濟上的往來。曹興誠表示不服從判決,并將提起行政訴訟。
此前有報道稱,為了限制臺灣廠商未經批準向內地銷售高科技產品,臺灣當局計劃加大罰款力度。曹興誠認為,如果臺灣當局限制臺灣高科技企業對內地投資,海外投資和人才可能會迅速流失。根據臺灣當局正在討論的一項議案,如果個人或企業被發現未經批準向內地銷售敏感技術,將被處以最高新臺幣3000萬元的罰款,這一數額是當前罰款上限的三倍。此外,再犯者將面臨最長十年零六個月的牢獄之災。
另據媒體報道,檢察官原本將于本周與曹興誠會面,但由于曹要離開臺灣會見美國商業合伙人,檢察官表示會面將推遲到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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