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雙反”初裁結果難道只是說著玩
事件描述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256340.htm美國商務部發布對中國內地、臺灣進口的晶硅光伏產品的反傾銷調查初裁,認定中國內地、臺灣出口至美國的晶硅光伏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對中國內地及臺灣產光伏電池與組件征收反傾銷稅稅率26.33%~165.04%。
事件評論
反傾銷整體符合預期,短期影響國內組件企業對美銷售,中期或推動組件企業海外建廠或OEM代工。今年6月美國裁定我國組件企業存在反補貼行為,征收18.56%-35.21%的反補貼稅,此次反傾銷初裁結果亦在市場預期之內。從影響來看,2013年美國光伏裝機超4GW,其中中國出口約2GW;今年上半年國內企業加快對美出口備貨,出口美國超2GW。本次反傾銷短期將影響國內組件、電池對美銷售,尤其是天合、英利等美國占比較高的企業。中期來看,反傾銷有望加快國內組件企業海外建廠或海外OEM代工的步伐。
臺灣電池行業遭遇利空,利好美國本土及日、韓、馬來西亞等地電池、組件企業,硅片出口不受影響。
(1)反傾銷不僅使得臺灣無法通過為大陸等地區代工的方式出口美國市場,同時也阻斷了臺灣電池及組件產品直接出口美國的可能,使得臺灣電池企業6月營收下滑及電池價格出現下調。
(2)美國本土制造企業直接受益并存在產能缺口,因此反傾銷利好日、韓、馬來西亞等國家電池、組件企業對美銷售。
(3)硅片不在反傾銷范圍內,并且海外硅片產能嚴重不足,因此本次反傾銷對國內硅片企業出口影響不大。單晶硅片龍頭隆基股份出口占比超過70%,雙反導致對美多晶產品價格上漲也有利于其單晶產品銷售。
雙反是否嚴格執行存在疑問,終裁前仍有調整空間。雖然本次反傾銷稅率較高,且基本杜絕了國內組件企業采取海外電池代工的可能,但是最終結果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1)美國本次組件產能不足,對中國、臺灣電池與組件的反傾銷同樣將影響其國內光伏市場,因此我們認為終裁結果、以及最終能否嚴格執行尚有不確定性;
(2)反傾銷公告對于產品定義并不算清晰,從字面理解,如果反傾銷針對中國及臺灣產的所有電池與組件,那么對代工產品的定義略顯多余,因此對于僅組件環節在國內生產的產品是否反傾銷仍存疑問,可能存在執行敞口;
(3)WTO于今年6月裁定美國對華光伏雙反違規,因此美國雙反是否能夠落實有待觀察;
(4)中國對美國存在多晶硅雙反等反制手段,在終裁前雙方仍有談判空間;如果美股雙反嚴格執行,必將導致我國采取貿易措施反制美國硅料進口,可以關注國內硅料生產企業特變電工、保利協鑫、大全、南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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