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感器存隱患 豐田召回18萬輛汽車
據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消息,日前,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天津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8年2月10日起,召回以下汽車,共計181797輛。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201802/375804.htm(一)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期間生產的全新漢蘭達汽車,共計73084輛;

(二)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4日至2016年2月4日期間生產的雷凌汽車,共計98218輛;

(三)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2月4日期間生產的雷凌(混合動力版)汽車,共計5804輛;

(四)天津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間生產的卡羅拉(混合動力版)汽車,共計4691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部分車輛,空氣囊控制系統中裝配了問題批次的加速度傳感器,該批次加速度傳感器內IC芯片的生產條件不恰當,造成在車輛使用過程中部分IC芯片內部可能發生斷路,導致空氣囊警告燈點亮,空氣囊無法正常展開,存在安全隱患。廣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天津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將對召回范圍內車輛裝配的空氣囊加速度傳感器的生產編號進行點檢,并對屬于問題批次的加速度傳感器免費更換為合格的零件,以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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