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從1G到5G 看通訊產業技術發展與競合
一句流傳在科技業的格言,精辟地描述了產業中的贏家與輸家:“一流企業定標準、二流企業做品牌、三流企業做產品”。一旦成為標準制定者、全球企業通用該標準時,即能坐收專利授權費、不受激烈化的市場競爭所影響(坐吃祖產享用不盡);因此專利的多寡、即是企業營運重要的一環。在通信產業也是如此。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201701/342341.htm通訊基地臺、通訊設備制造商、行動裝置制造商(手機、智能裝置),從上游到下游的通訊產業都必須繳納高額的專利費,最后淪至紅海競爭、除了微薄的利潤以外,其余全被通訊標準制定商拿去。因此自古以來通訊標準乃企業兵家必爭之地。誰能讓大多數國家與地區采用該標準、誰就能形成自然壟斷,成為最終勝者。
今天,就讓我們來談談行動通訊產業的技術發展與競合。

第一代通訊(1G) 開創者: 摩托羅拉
講到雙向無線通訊,就不能不提第一代領導先鋒摩托羅拉公司(Motorola)。如果說美國電話公司AT&T是有線通訊之王,摩托羅拉就是行動通訊產業的霸主與開創者。
無線通訊技術最開始時主要應用于國家級的航太與國防工業,無論是后來的高通CMDA技術、與帶有解放軍色彩的華為,皆仰賴軍方扶持起家。摩托羅拉的發展亦是如此。摩托羅拉創辦于1928年,二戰時與美國陸軍部簽訂了合約、協助其研發無線通訊工具。1941年,摩托羅拉研發出了第一款跨時代產品SCR-300,至今仍是電影中美國通訊大兵最經典的形象。
雖然SCR-300重達16公斤,甚至需要一個專們背負的通信兵、或安裝在車輛和飛機上,然而由于SCR-300使用了FM調頻技術,使通話距離達到了前所未有的12.9公里,足以讓炮兵觀察員聯系到炮兵陣地,也能讓地面部隊跟陸軍航空兵通訊。

無論是二戰期間的通訊設備,之后第一款彩色類比電視機、半導體芯片、DSP通訊手機芯片,和1980年發明「蜂窩式行動電話」(大哥大,黑金剛)、建立了AMPS (Advanced Mobile Phone System)電話系統,摩托羅拉作為類比通訊技術的佼佼者,在行動通訊及電腦處理器領域中都是市場先鋒,更在1989年被選為世界上最具前瞻力的公司之一。
可惜的是,一代巨頭終究未能隨市場趨勢轉型、最終轟然倒下。
第二代(2G) 通訊競合組織: GSM 與CDMA
由于1G類比通訊的通話品質差、訊號不穩定、保密性更是低落,人們開始著手研發新型行動通訊技術。80年代后期,隨著大規模機體電路、微處理器與數位訊號的應用更加成熟,當時的行動電信業者逐漸轉向了數位通訊技術,行動通訊進入了2G時代。

我們已于本文一開始提及,各國通訊產業的發展方向,多為軍方投注資源研發技術、并扶持本國企業,故通訊產業意即國家戰略產業,通訊標準之爭則等同于國與國之間的戰力角逐,一旦輸了的一方則須持續向敵方聯盟繳納高額專利費、更容易被對方掌握軍事技術核心。摩托羅拉壟斷了第一代行動通訊市場,也意味著第一代通訊標準把持在美國人手里。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