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醫療設備未強檢 質監局對醫院開出千萬罰單
因CT機等未接受“計量檢定”,日前,河南輝縣市人民醫院收到上千萬“罰單”——由新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的一份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醫院方面進行改正,并處以罰款1000元,沒收非法所得1200萬余元。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201610/311584.htm面對巨額“罰單”,醫院不服氣。10月16日,醫院在其網絡平臺上公開質疑質監部門做法不當,要求召開聽證。
包括CT機在內的“醫用三源”設備是否屬于計量器具,應不應當接受質監部門的強制檢定,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
核心觀點PK
●河南省衛計委:
請嚴格按照原《衛生部關于X射線診斷機等醫用診斷設備不屬于計量器具的批復》執行。
●輝縣市人民醫院:
1.“醫用三源”是能量發射裝置,不是測量用的裝置、儀器儀表、量具之類的測量儀器
2.他們的CT機等設備,都會定期由新鄉市職業病防治研究所進行檢查。同一個問題,兩家不應同時檢。
VS
●新鄉市質監局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中,按照第37、40、41條款看,“醫用三源”是列入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質監部門有權對其實施強制檢定。
2.質監部門執法所依據的,是國務院公布的行政法規,而醫院方面所依據的,是之前衛生部的相關文件批復,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效力更高,“(衛生部批復)對于我們沒有約束力。”
3.醫院之所以抵制質監部門的要求,一方面是認識還不到位,另一方面是不想出這個檢定費。據介紹,一臺CT機的強檢費用約兩三千元。
事件
醫院收到質監局千萬元“罰單”
“十多年了,(質監部門)都沒要求醫院強制檢定‘醫用三源’,今年咋突然提出來這事了?”10月17日下午,在輝縣市人民醫院,該院院辦工作人員李某稱,她想不到會有此事,也想不到醫院會收到一張千萬元級別的“罰單”。
10月16日開始,一則“輝縣市人民醫院遭遇千萬‘罰單’,質監部門強制檢定非計量器具是否違法”的消息,開始在網上流傳。李某證實,該消息是醫院方面最早發布在了醫院的網絡平臺上,代表了醫院的意見。
該消息稱,9月28日,醫院收到新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開出的千萬“罰單”。質監部門以醫院的CT機、磁共振系統未接受計量檢定,違反了《河南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開出巨額“罰單”:罰款1000元,沒收“非法所得”12842904.18元。而在此之前的4月7日,質監部門曾向醫院下達《質量技術監督通知書》,要求醫院使用的CT機(6排、64排)和醫用磁共振系統進行計量檢定。
李某表示,據其所知,早在2004年,新鄉市質監局也曾以同樣的理由,向包括輝縣市人民醫院在內的多個醫療機構開出“罰單”,隨后此事被當地人大叫停。多年來,醫院在血壓計、體重秤等多種計量設備的檢定上,都一直非常配合質監部門的檢查,但在“醫用三源”問題上,醫院方面有自己的看法。
醫院
“醫用三源”不屬計量設備
在醫院方面看來,所謂“醫用三源”設備是否應當強檢,首先要看其是否屬于計量器具。
據介紹,所謂醫用三源,是指醫用診斷儀器或治療儀器的輻射源、超聲源和激光源。而臨床上的CT機、B超等醫療設備,都是通過這三源對病人進行診斷和治療。
院方表示,在收到質監部門下達的《質量技術監督通知書》后,該院領導曾多次到新鄉市質監局進行觀點陳述,按照衛生部之前的相關文件,所謂“醫用三源”是能量發射裝置,不是測量用的裝置、儀器儀表、量具之類的測量儀器……因此,醫院認為,將“醫用三源”列入強檢目錄,是極其不應該的。
就此事,醫院曾向上級單位報告。而省衛計委就該報告的復函中也明確要求:請嚴格按照原《衛生部關于X射線診斷機等醫用診斷設備不屬于計量器具的批復》執行。
“同一個問題,兩家不應同時檢。”輝縣市人民醫院院長齊海龍表示,按照衛計委的文件批復,“醫用三源”不應按照計量設備強檢。而他們的CT機等設備,都會定期由新鄉市職業病防治研究所進行檢查。為此,醫院方面要求召開聽證會。
新鄉市職業病防治研究所放射衛生科一名工作人員10余18日表示,該所具備檢定一些“醫用三源”設備的資質,他們也確實對輝縣市人民醫院的相關設備進行過檢定。其個人也認為,“醫用三源”并非計量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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