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電源與智能電網的關系解析
1、分布式電源概述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200739.htm分布式直流電源裝置是指功率為數千瓦至50MW小型模塊式的、與環境兼容的獨立電源。這些電源由電力部門、電力用戶或第3方所有,用以滿足電力系統和用戶特定的要求。如調峰、為邊遠用戶或商業區和居民區供電,節省輸變電投資、提高供電可靠性等等。
分布式能源系統并不是簡單地采用傳統的發電技術,而是建立在自動控制系統、先進的材料技術、靈活的制造工藝等新技術的基礎上,具有低污染排放,靈活方便,高可靠性和高效率的新型能源生產系統。
組成分布式能源系統的發電系統具有如下特點:
①高效地利用發電產生的廢能生成熱和電;
②現場端的可再生能源系統;
③包括利用現場廢氣、廢熱及多余壓差來發電的能源循環利用系統。

現階段我國的能源方式仍以集中供能系統為主,分布式能源的發展并不能取代傳統的能源供應方式,將是集中供能系統的有益補充。因此,在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模式將是集中發電遠距離輸電與分布式發電相結合的方式。截至2012年底,我國已并網投產的分布式電源1.56萬個,裝機容量3436萬kW,其中分布式水電2376萬kW,世界第一;余熱、余壓、余氣資源綜合利用和生物質發電近年來增長迅速,裝機871萬kW,分布式光伏是未來發展的重點,前景非??捎^。
2.分布式發電接入對電網的影響
為了鼓勵和規范分布式電源的發展,國網公司企業標準《Q/GDW480-2010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技術規定》于2010年8月2日發布并實施。該標準適用于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以同步電機、感應電機、變流器等形式接入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的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應滿足的技術要求。標準中明確了分布式電源接入系統的原則,規定了公共連接點處分布式電源并網容量限制;短路電流限制;并網推薦電壓等級等。且對功率控制和電壓調節也進行了規定。
為了規范分布式電源的準入條件,減小大規模分布式電源接入后對電網造成的沖擊,國家電網公司規定了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并網點的確定原則為電源并入電網后能有效輸送電力并且能確保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2)當公共連接點處并入一個以上的電源時,應總體考慮它們的影響。分布式電源總容量原則上不宜超過上一級變壓器供電區域內最大負荷的25%。
(3)分布式電源并網點的短路電流與分布式電源額定電流之比不宜低于10。
(4)分布式電源接入電壓等級宜按照:200kW及以下分布式電源接入380V電壓等級電網;200kW以上分布式電源接入10kV(6kV)及以上電壓等級電網。經過技術經濟比較,分布式電源采用低一電壓等級接入優于高一電壓等級接入時,可采用低一電壓等級接入。
分布式電源通常接入配電網(主要是不接地、經消弧線圈接地系統,為單電源輻射型供電網絡),由于傳統配電網的設計并未考慮分布式電源的接入。在并入分布式電源后,網絡的結構發生了根本變化,將從原來的單電源輻射狀網絡變為雙電源甚至多電源網絡。潮流不再單向地從變電站母線流向負荷。DG并網運行對配電網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電網電壓及頻率;電能質量;繼電保護裝置;配電網管理系統。
3.分布式發電對配電網保護的影響。
(1)對低壓電網原有繼電保護的影響。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將提供一定大小的短路電流,對低壓電網原有繼電保護整定有一定影響,分布式電源的接入應充分考慮公共連接點的短路容量??紤]分布式電源提供的短路電流后,原有繼電保護原則上無需更換,一般情況下只需修改相應定值即可。如分布式電源提供的短路電流較大,可在原有繼電保護裝置上加裝方向元件即可解決誤動的問題。若由于分布式電源接入使得公共連接點允許的短路電流超過規定限值時,分布式電源需考慮增加限流阻抗。
分布式發電接入電網后對繼電保護產生的影響有如下幾個方面:改變原有繼電保護的保護范圍;原有繼電保護流過逆向短路電流時,由于無相應的方向元件,可能誤動;使得重合閘不成功;影響繼電器之間的配合關系;增加的短路電流可能超過斷路器的開斷容量,造成設備損壞
(2)對上一級電網繼電保護的影響。為防止逆流對上一級電網產生較大的影響,導致上一級電網需要在繼電保護設置等方面做出大范圍的調整,分布式電源所產生的電力電量盡量在本級配電區域內平衡,為次國網公司特別規定了分布式電源總容量原則上不宜超過上一級變壓器供電區域內最大負荷的25%,避免了分布式電源向上一級電網倒送電力。該限值的取值主要根據區域內負荷峰谷差估算分布式電源所產生的電力能在本供電區域內全部平衡掉,從而保證了分布式電源的輸出不會對上一級電網運行造成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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