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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視的充電器安全要求

作者: 時間:2012-06-25 來源:網絡 收藏

電池產品隨著今日科技的蓬勃發展及環保意識的興盛而不斷地發展,其中可充式電池因具備可循環再用的特性,已被廣泛應用在許多便攜式 3C 電子產品上,如手提電話、MP3 或 iPod 隨身聽、數碼相機或筆記本電腦等。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165383.htm

正當可充式電池的性成為大眾所重視的議題時,我們也不能忽略隨其發展的“”的

產品的UL規范

因應3C產品越來越輕巧及功能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電池必須跟著推陳出新且體積更小,然而無論是鎳鎘、鎳氫、鋰離子、或是鋰聚合物電池,皆有可能因為設計不夠周密,而隱含足以讓人受傷、甚至致命的巨大危險能量。這也是近年來,電池安全持續地受到國際關注的主要原因之一。UL 對于各類電池產品的安全性,陸續發展出相對應的標準作為評估規范,這些標準已獲業界高度認可。

跟隨著電池科技發展的腳步,我們必須將安全的范圍擴大到產品。當電池置于充電器充飽電后,它對于充電器而言,便成了市電電源插座以外,充電器輸出端的另一個直流電源。若充電器設計不當,或內部的零件發生故障或短路,即有可能引發危險。例如經由充電器的輸出線或輸出端子,把充飽的電池能量灌入充電器,會導致充電器內部的絕緣因過熱而失效,造成外殼因過熱而熔化,甚至釀成火災。數年前,美國就曾發生過類似的案例,因為充飽電的電池導致充電器內部輸出端的線路故障短路,變成一個電流極大的放電回路,讓充電器內部因過熱而造成隔離變壓器絕緣崩潰及外殼熔化。

由于充電器和與其配搭的可充式電池在設計上需配合終端應用,UL 發展了一系列適用于不同類電源產品的安全標準。例如 UL 1310 審核Class 2 輸出的充電器;UL 1012 審核一般非車用電池的充電器;UL 1236 審核車用電池的充電器;UL 1564 則審核高爾夫球電動車的充電器等。

安全評估項目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因為上述的美國案例,所衍生的“反向饋電保護”(Backfeed Protection, BFP) 這項新條文,包括 UL 1310 與 UL 1012 所涵蓋的充電器,UL 除了規定產品的結構上須于輸出端設有防止反向饋電的保護功能,同時也會在實際的產品檢測時,必須額外通過反向饋電保護的安全評估。

充電器因為較一般電源有更多潛在的危險,所以不管在結構或是測試項目的要求上,都會比一般電源類產品更為嚴格、或是有更多額外的條款,以仿真使用者在充電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異常狀況;而為了對使用者有更多一層的保護,充電器上的警告標示也在 UL 評估的范圍內,如產品上必須額外標示 “Backfeed Protection” 或是 “BFP” ,以及必須有明確的標示提醒使用者只能對該充電器搭配的指定電池做充電、或是在隨貨附帶的使用手冊內,清楚說明這些電池的型號、種類及數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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