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過剩企業會好嗎?
近期風電設備、多晶硅等新興產業出現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傾向,新能源發展過熱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那么,當前中國的新能源發展形勢如何?“過剩”的原因是什么?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108169.htm新能源過剩是節點過剩
新能源產業鏈的建設一般分3個環節:研發、設備制造和利用。一般而言,新能源產能不應該過剩,因為新能源的利用應該是越多越好,目前所謂的產能過剩實際上是設備制造過剩,是產業鏈節點過剩。現狀是,設備制造投入過多,研發和利用方面投入較少。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研發的回報時間過長,導致早期企業和地方政府對研發的興趣不高;二是新能源利用由于發電成本較高,而且政府對于新能源的成本考慮(如補貼)至今還主要集中在發電側,并沒有充分考慮到電網的成本,這樣新能源并網也就出現了問題。事實上,即使產能不大,只要研發和利用做不好,設備也是相對過剩的。
地方政府將新能源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努力點基本上都在設備制造。希望發展新能源來促進經濟發展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在沒有把握研發和利用的前提下,這種努力帶有很大的盲目性。
此外,新能源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對于舊的經濟增長點是有影響的,特別是考慮到現階段中國正處于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中,實體經濟對高耗能產業的依賴。經濟實體主要還是依靠常規能源,因為常規能源如煤炭的價格便宜,便宜的能源生產出來的東西成本就比較低,低成本才會有競爭力。所以新能源的規模做大了,就會提高實體經濟的成本,就會影響價格優勢的競爭力。除非采用綠色GDP概念來衡量,大規模發展新能源至少短期會提高實體經濟的能源成本,對經濟增長會有負面影響,因此,經濟社會的承受能力必須考慮。單純財務計算,新能源發展無論如何不是免費午餐,新能源投資的熱潮是帶有成本的,如果“無序”發展造成過剩,成本更大。
政府的產能政調控有短期效果,但也有成本,地方還常常有應付的辦法。比如,裝機5萬千瓦的風電需要中央政府批準,那么地方企業就上4.95萬千瓦的裝機。對市場而言,政府產能調控的警示意義可能更大些,對于過熱的市場,是一盆涼水,讓大家知道這個產業是過剩的,資本再進入,至少短期準備虧本。
最小化設備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成本,主要還是需要依靠市場。如果政府能解決好研發和利用環節,設備制造環節的問題留給市場解決,就可能避免現在的產能過剩。這次政府調控的目的應該是,讓新能源在時間上有序的發展,即以終端利用為目標。如果終端還不能大規模利用,就不能大規模生產,控制項目審批。而對于政府來說,現在更為迫切的是解決研發、技術創新和終端利用。
雖然發展新能源是中國一條必須走的路,但應該以最小成本來做。最小成本要求在根據資源與市場的情況合理布局的基礎上,及時跟進相應的配套和政策,推動產業的良性快速發展。如何實現“有序”發展?這個“有序”主要是在發展中兼顧各個產業鏈的節點發展,避免資金和資源的浪費,如風電的“空轉狀態”。
新能源產業主要通過電力實現的,其成本和機會都會體現在電力行業的發展中。比如說,電網如何配合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目前的電價體制會不會成為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障礙?制約新能源發電快速發展的主要因素是電力成本。相對傳統能源來講,清潔能源的發電成本較高,是其至今在我國不能大規模應用的主要原因。因此,發展清潔能源,解決成本問題是關鍵,目前國際上解決的途徑是政府補貼或消費者埋單。對我國而言,短期的措施是進行財政補貼,而中長期則需要相應地理順電價,以反映其發電成本,必須研究新能源成本的解決辦法以及相關電價問題。
新能源產業的優勢在于其能夠解決資源稀缺和環境污染問題。那么,政府對常規能源的價格政策對新能源產業的影響很大。長期而言,依靠市場解決新能源發展問題,關鍵點是真正提高新能源的競爭力。政府可以對新能源進行補貼,直接提高其競爭力,也可以通過常規能源價格改革,讓常規能源的價格反映資源和環境成本,從而間接提高新能源的競爭力。
解決過剩需要資金和政策做后盾
對于目前出現的新能源產能過剩,有兩種解決問題的辦法:一是依靠市場,讓產能自生自滅,生產出來的產品賣不出去,產能就會自我淘汰。二是國家進行短期扶植,主要從新能源的利用方面入手,如補貼太陽能的綜合利用,提高設備使用率。當然,在實踐中這兩種情況都會出現。短期而言,政府能做的基本上是:一是行政抑制產能,不再批新項目;二是通過補貼,利用現有的產能。中長期而言,就必須吸取教訓,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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