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電路板制造業清潔生產標準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保護環境,印制電路板制造業開展清潔生產提供技術支持和導向,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在達到國家和地方環境標準的基礎上,根據當前的行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管理水平,印制電路板制造業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分三級,一級代表國際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二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三級代表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發展,本標準也將不斷修訂,一般三至五年修訂一次。本標準規定了印制電路板制造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五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等。本標準適用于印制電路板制造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本標準為首次發布。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清潔生產標準電鍍行業》(HJ/T314-2006)中涉及有關“印制電路板類”指標要求將被代替。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j9360.com/article/1001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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