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技術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中的應用分析
考慮在移動互聯網中通過部署P2P代理服務器的方式實現P2P應用,P2P代理服務器實現的主要功能包括:P2P業務的注冊管理、發起網絡側的PDP上下文激活、維護手機號碼與IP地址的對應關系等。為了實現手機終端與固定互聯網P2P業務的融合,P2P代理服務器還可以作為移動P2P應用與固網P2P應用的代理,實現協議轉換等功能,使P2P業務在固定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中無縫融合。如果僅僅從功能實現的角度考慮,移動P2P服務器可以在現有的GGSN上實現。
由于移動互聯網的特點,P2P業務應該與接入網絡的演進無關,不管用戶是通過2.5G的GPRS網絡接入,還是通過3G的WCDMA網絡接入,手機終端都可以正常使用移動P2P業務。
3.3 移動P2P業務實現流程
假設運營商開通一個“移動播客”業務,用戶使用移動終端拍攝一些有趣的視頻保存在自己的手機內,用來與自己通信錄內的好友共享。下面通過這個具體的業務實現流程,說明在移動互聯網中如何通過引入P2P代理服務器來實現移動P2P應用。
假設用戶A開通了“移動播客”業務,把自己拍攝的一些視頻片段進行了共享,用戶A現在希望他手機通信錄中的好友B可以欣賞自己的杰作。于是,用戶A通過手機中的P2P軟件發送請求,P2P代理服務器收到用戶A的請求后,去網絡中查詢用戶B的狀態,如果用戶B尚未進行PDP激活,可以發起網絡側的PDP激活,然后將用戶B獲得的IP地址發送給用戶A,同時將用戶A的請求發送給用戶B,用戶B收到用戶A請求欣賞個人播客的通知后,通過自己的手機終端可以看到A拍攝的視頻。
假設有多個用戶都要欣賞用戶A的“移動播客”中的內容,而用戶A的終端由于處理能力限制不能滿足所有用戶的需求,根據P2P網絡的管理和調度機制,移動P2P代理服務器會將這些用戶的請求發送到已經訪問過“移動播客”業務的用戶(例如用戶B),由他作為服務提供方來滿足部分業務請求。
同時,固定互聯網的用戶C也可以通過PC的客戶端軟件,在輸入A的手機號碼后,利用移動P2P代理服務器的協議轉換和代理功能,以同樣的方式來欣賞A的“移動播客”中的內容,實現固定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P2P業務的融合。
4、挑戰及應對方法
由于P2P技術自身固有的一些特點,P2P業務在固定互聯網領域高速發展的同時也遇到了一些障礙和挑戰,比如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統一標準、流量和計費等問題。因此,在移動互聯網中大規模部署P2P應用的同時,為了保證和促進業務健康發展,必須正視這些障礙和挑戰,有針對性地探索應對方案。
(1)知識產權保護
P2P服務都將不可避免地和知識產權發生沖突,每一個提供共享服務的P2P應用都需要認真審視P2P網絡面臨的版權問題。在版權保護方面,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字版權管理)是一種可行的方法。它可以對數字產品在分發、傳輸和使用等各個環節進行控制,使數字產品只能被授權使用的人按照授權的方式在授權使用的期限內使用。另外,目前正在準備實施的移動電話實名制也有助于解決版權問題。
(2)網絡安全問題
網絡安全問題并不是因為P2P技術的引入而產生的,但是P2P技術平等共享的特點將會使這一問題變得更加嚴重。目前,針對移動終端的病毒、垃圾信息和黑客攻擊事件不斷出現,給移動互聯網的網絡安全帶來了嚴重的挑戰。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有兩個:一方面是移動網絡運營商在核心網內部集中部署網絡安全設備,對病毒和垃圾信息進行過濾和攔截;另一方面是為移動終端提供類似目前PC中使用的防火墻和殺毒軟件。但是這兩種方式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比較理想的方法是采用目前企業級殺病毒軟件的工作方式,移動網絡運營商集中部署安全和防病毒服務器,并負責及時更新,移動終端下載安裝客戶端并利用移動互聯網進行更新。當然,上述過程也可以采用P2P的方式來實現。
(3)缺乏統一標準
目前P2P技術發展的一個瓶頸就是缺乏統一的標準,利益的分歧導致難以形成統一的標準,為P2P的推廣造成了人為的障礙,而這恰恰與P2P的自由、平等的初衷是相背離的。
由于目前移動P2P還處于萌芽階段,標準的統一問題相對來說比較容易解決。移動運營商可以參照移動夢網的發展模式,主導價值鏈的上下游,制定統一的移動P2P技術標準,為P2P技術在移動互聯網中的應用鋪平道路。
(4)流量和計費問題
對于移動運營商而言,無線資源非常寶貴,如何在P2P業務和無線資源消耗之間取得平衡是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具體的做法是選擇一些節點之間業務流量較小的P2P業務,以及通過一定的方法限制這些節點之間的信息流量,例如對于基于P2P的文件共享系統,不采用基于洪泛法構建的P2P業務,避免P2P網絡的規模過于龐大,同時嚴格限制共享文件的大小。
固定互聯網采用包月的計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P2P業務的發展,但是目前移動互聯網是按照上下行流量來進行計費的,這種計費模式對于P2P業務幾乎是致命的,沒有人愿意為因別人而產生的上行流量付費。因此,在內容計費的基礎上,采用一定基礎流量的業務包月計費,對于移動P2P業務的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5、結束語
P2P技術和應用在固定互聯網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在移動互聯網中的應用尚未開始,由于移動互聯網固有的結構和特點,P2P技術很難簡單地從固定互聯網移植到移動網絡中來。隨著移動網絡的不斷演進和移動終端性能的不斷提高,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中實現P2P應用的需求也不斷突出。本文針對P2P技術和移動互聯網的特點,對P2P技術在移動互聯網中的應用進行了初步分析,對通過在移動網絡中部署P2P代理服務器實現P2P應用進行了探討,同時從技術和商業的角度討論了在移動互聯網中引入P2P技術所帶來的挑戰及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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